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复兴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督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所)负责人要积极与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在取得政府支持的同时,要对本辖区群众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各村指定村(社区)主任或村卫生室负责人为本辖区域内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信息员,举办宴席的事主和承办厨师是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复兴镇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办公室工作制度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办公室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宣传指导,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意识;对农村(社区)流动厨师进行登记;对农村(社区)自办宴席实行申报登记和现场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监督员负责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并及时传递和报告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复兴镇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凡举办50人以上100人以下宴席的,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委会(或卫生室)申报,由村委会(社区或卫生室)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并指派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或协管员到现场指导;举办100人以上宴席的,提前3日由村委会(社区或卫生室)审查、登记后上报乡镇卫生院备案,由乡镇卫生院安排卫生监督人员到现场对宴席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原料、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
复兴镇农村(社区)自办宴席厨师持证上岗制度操办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的厨师,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所)负责进行登记,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要求,必须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硝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参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事主及家人不得直接接触宴席食品
第1页共4页复兴镇农村(社区)自办宴席使用食品及原料检查、留样制度负责对自办宴席进行现场检查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自身的职责对宴席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