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测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房产权属登记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土地、房产宗地测量管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顺德辖区内从事土地房产测绘活动和实施土地房产测绘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测绘生产单位是指取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载明地籍测量、房产测绘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通过顺德区测绘市场准入联审小组(下称“区联审小组”)审核,在顺德区内从事土地房产测绘活—1—动的测绘生产企(事)业单位
土地房产测绘活动(业务)是指土地房产登记发证宗地、房产测量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宗地、房产测量
测绘成果(产品)是指宗地图、房产分层平面图、房产单元平面图、房产测量资料簿等图件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
第三条区联审小组负责全区测绘生产单位市场准入评审工作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下称“区国土分局”)是顺德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的测绘行业管理
顺德区建设局、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下称“区规划分局”)依法定职能负责管理本部门业务范围的测绘工作
顺德区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所(下称“区测管所”)组织开展—2—测绘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对测绘成果进行验收、入库、维护和统一向社会提供测绘产品,协助区各相关测绘业务管理部门处理测绘业务投诉
第四条测绘生产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技术水平,接受区国土分局、建设局、规划分局的业务监督和区测管所的技术指导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依本规定在顺德区范围内进行的土地房产测绘活动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章测绘市场准入第六条申请顺德区土地房产测绘市场准入的测绘生产企(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必须具备甲级测绘资质和经广东—3—省建设厅备案确认的房产测绘资质材料;在广东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