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为规范我校教职工大会代表提案工作,特制定《海浪中心小学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一、提案人、附议人提案人必须是学校教职工
二、提案的书写要求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加附页补充)
3、提案的格式
包括以下部分
(1)提案的案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方案等
4、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5、每个提案人都必须实名签暑
三、提案时间要求1、每年召开教职工大会前征集一次提案(或专题提案),在下次教职工大会上(或专题活动总结时)报告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
2、提案征集的启动时间一般比教职工大会召开提前1个月,截止时间一般比教职工大会召开提前5个工作日,以便有充分时间准备和审查提案
3、超过截止的日期收到的提案不再立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临时突发的、影响面较大的热点问题,可提交教职工大会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研究解决,提出议案
四、提案的征集与整理(一)提案征集的准备工作1、召开教职工大会代表团团长与分工分主席会议,发出提案征集的通知和提案征集表格
2、按规定提出提案征集的截止期限
(二)提案的收集与审查1、代表提出的提案表由代表团团长收齐,在规定的截止时第1页共9页间前交大会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过期上交的将不列为大会提案
2、收到提案征集表格后,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确定是否可以立案
3、对符合要求的提案进行初步编序,并做好登记
对不合规范要求的提案退回
4、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应在教职工大会召开前完成对代表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报告审查结果
(三)提案的整理和交办1、对形式上符合要求的提案,依其内容进行分类:(1)正式提案;(2)一般性意见或建议;(3)不予受理的来函
2、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