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氏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强力推进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的开展,及时有效治理防范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郑政【2012】33号)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XX县区煤炭局关于《登封地方主体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隐患排查相关制度
一、建立安全隐患分级排查机制1、煤矿企业每天组织人员开展一次上下安全隐患排查
重点排查瓦斯、水害防治等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三违”情况等
排查工作应由值班矿长和跟班矿长组织实施
矿长每月组织排查不少于5次,其它矿级领导每月组织排查不少于10次
2、公司安全生产主要部门,每周对所属煤矿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隐患排查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对所属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煤矿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
公司总经理月下井不少于5次,其他分管副总月下井不少于12次,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月下井不少于15次
各煤矿矿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排查不少于5次,其它矿领导排查不少于12次
煤矿应安排主要安全检查人员对本煤矿的主要通风系统和安全出口进行检查,必须指定人员每月至少一次步行从进风井口到回风井口巡检一次,梯子间每月至少上下一次的检查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管理机制1、主体公司及所属煤矿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报上一级管理机构备案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按以下要求统一建立:①煤矿企业分别建立公司统一制表的省、市、县煤炭管理部门,主体企业及本公司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②主体公司安全部分别建立省、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及本第1页共13页公司部门、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或【跟踪督办隐患台账】(每次隐患排查,并有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报告到公司安全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