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
目的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市府53号文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对高速分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缺陷,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分公司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1分公司安委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检查;3
2分公司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范围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1监督检查的重点4
1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3从业人员管理
4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车辆运行管理
7设施设备的完整性与有效运行情况
8安全管理各类资料及安全记录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检查、监督的依据a)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b)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c)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d)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等
3监督检查的内容a)是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健全,安全责任目标是否明确到人
编写:王俊审核:范寿川第1页共16页批准:赵康明文件编号:ccj/1/zd36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版本3
0第93页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
c)是否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安全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台帐是否清楚
d)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e)是否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
f)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是否处于安全作业状态
g)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h)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i)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