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宣传报道考核制度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信用社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好信息宣传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以此推进农信社各项工作的开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各社(部)所报送的信息宣传报道和被各级各类媒体录用的信息宣传报道与农村信用社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计算用稿任务。否则只作参考用稿任务。二、考核方法1.各社(部)向联社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报送一篇得1分。2.报送信息被信合简讯、联社网站、相关媒体刊登录用的,宣传报道每1篇得2分,金融研究文章每一篇得5分。3.报送信息宣传报道被市级媒体录用的,宣传报道每1篇得4分,金融研究文章每一篇得8分。4.报送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录用的,宣传报道每1篇得6分,金融研究文章每一篇得10分。5.同一篇信息宣传报道若被多家媒体同时录用的,分别给予相应的加分。三、考核结果联社将定期公布各社(部)信息宣传报道考核得分,年底,各社(部)考核得分在前五名的为联社信息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四、报送方法各社(部)报送的信息宣传报道稿件或磁盘请寄联社办公室,或发送电子邮件到:传真:。五、本办法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