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局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机关全体党员:为深入推进以争做创业敬业先锋、争创服务管理品牌、让党员和群众满意(简称“双争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双争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59号)文件精神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我为党旗争光辉,比学赶超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诺对象及形式(一)承诺对象:局党总支所属机关各支部和机关全体共产党员
(二)承诺形式:填写书面承诺书
二、公开承诺内容和期间(一)承诺内容各党支部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要紧扣“我为党旗争光辉,比学赶超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载体,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巩固扩大“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成果,大力开展“互学互比”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就加强支部和党员自身建设、履行职责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支部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以“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为主题的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建成一套好机制、养成一种好作风、创造一份好成绩)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紧扣我市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党员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重温入党誓言,时刻明确奋斗目标,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立足本职,注重实效,注重体现先进性,注重满足群众需求,努力做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要求的“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作用,同时要努力创建“党员示范责任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之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承诺期间2011年3月-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