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排污制度改革的思考排污收税的优越性由于排污收费制度自身的局限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很好的实现环境治理的最终目的,这也就为环境收费制向环境收税制的转变提供了可能,于是环境税应然而生,它作为一种新兴的税种,在发达国家,经过不断地发展与完善,逐步克服了排污收费体制的局限性,在环境保护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环境税收费的标准更合理环境税征收设置的标准是“企业采用污染削减技术的成本低于因污染环境而承担的纳税负担”
这种设置标准从价格、税率等方面对税收的标准作了更合理、更公平的规定,它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减少了企业宁交资金,也不愿更新设备、改进工艺的现象
(二)环境税的征收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由国家的强制力作保障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着国家的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这种特征决定了其在征收过程中的统一性和公平性,有利于国家进行统一的管理,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税的征收使专项资金得到很好的规范和使用由于环境税的征收是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的,并且在征收以后纳入公共财政的预算,由国家进行统一的管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方财政对于此项专款资金的滥用,保证了中央和地方工作的协调统一,这样既保证了国家的税收收入,又很好地利用了此项财政收入,最终实现税收的目的及环境保护的终极目标
完善排污收税制的构想实行排污收费制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同时还能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由此可见,完善环境税收制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结合我国环境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对现行排污收费制度进行改革针对现行的排污收费第1页共2页制度在实际征收与管理中存在的局限性,对已经陈旧过时的排污收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使其改革以后并入到新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