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教育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永善县教育局永善县教育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1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责任书。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与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和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二、责任范围乡(镇)中心校、中学和县直各校(园)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面领导责任;校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三、考核内容见附表四、考核与奖惩本责任制满分100分,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经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94分至80分的为合格,79分至75分的为基本合格,75分一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于干部的管理使用、学校的年度工作评价挂钩,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学校,要给予通报,责令限期进行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班子及成员当年不得评先选优,对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责任制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1、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2、有案不查、有案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3、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利用领导职权或职务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4、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5、辖区内干部及教职员工违纪违规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6、严重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的。五、责任考核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县教育局与各乡(镇)中小学校长、县直各学校校(园)长签章。中共永善县教育局委员会(公章)学校园(公章)永善县教育局党委书记(签字):校(园)长(签字):2014年月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内容被考核单位:考核人员签字:考核时间:考评内容自评分考评打分作风建设(12分)1、切实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3分)2、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分)3、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昭通市教育系统干部廉洁自律十项规定》、《昭通市教师十不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分)4、不断加强和改进本校作风建设,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举措。(3分)廉政勤政教育(12分)1、积极订阅党报党刊和廉政建设相关教育资料;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好胡锦涛提出的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学习活动。(3分)32、专题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辖区内开展廉政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以及警示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全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3分)3、认真学习《党章》、《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党内监督条例》、《昭通市教育系统干部廉洁自律十项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3分)4、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崇尚廉洁的风尚。学校校长、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和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3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5分)1、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市、县廉洁自律有关要求。(5分)2、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