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城县党员活动日操作规范为进一步提升党员活动日质量和实效,从严从实落实组织生活规定要求,推进过硬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规范明确党员活动日具体程序、内容和标准,丰富创新党员活动日的组织形式、动作和载体,统筹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基本制度,着力解决党员活动日内容单一、形式单调和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等问题,以基层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工作规范(一)准备工作1、下发党员活动日通知
每月月底,基层党(工)委(总支)将本月党员活动日有关安排,以《党员活动日通知单》(附件1)形式发至所辖支部,党支部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2—各党支部要在活动日前3天通知每名党员,逐人落实参加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提前填写《党员活动日请假表》(附件2)
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发放误工补贴等有关补助
确实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造成时间冲突、需要调整的,党支部应当提前2—3天向上一级党(工)委报送申请(附件3),党(工)委汇总后提前1—2天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在活动日后5天内进行“补课”
2、召开支委会
党员活动日前一天,党支部必须召开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支委会可随时召开
(1)参加范围: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代表列席,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
(2)主要任务:将研究党员活动日准备工作作为固定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研究支部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计划;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