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讲课材料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彭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已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联合公布,6月1日起已经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是公安队伍正规化、法制化建设进程中重要的里程碑,对于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条令》中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被媒体和社会公众评价为给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设定了76道“紧箍咒”。我的理解,这跟“五条禁令”一样,其实是76条“禁令”。一、《条令》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条令》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对于促进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是改变当前公安队伍严峻形势的需要。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定时期,世情、国情、党情、民情深刻变化,民警思想的多元性、差异性、复杂性明显增强,公安队伍管理1难度比任何时候都要大,公安队伍建设面临严峻形势和重大挑战,特别是公安队伍中“大恶丑”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冲抵了长期以来广大民警流血流汗甚至牺牲换来的荣誉和尊严。一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危害特别严重。有的贪污受贿、买官卖官,有的插手工程、权钱交易,有的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厅局级干部11人,处级干部174人,科级干部2114人,共占被查处民警总数的44%。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彭长健因收受巨额贿赂、涉黑被查处,被分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处死缓。二是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执法不公正、不廉洁,办关系案、人情案、利益案,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问题多发,群众意见很大。值得警惕的是,失职渎职类案件近年来一直占总数40%以上,2009年查处的此类案件起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0.5%和25.7%。刑讯逼供屡禁不止。最近河南发生的“赵作海案件”,就是因为办案民警严重刑讯逼供造成的重大冤假错案,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接连发生。2009年发生161起,死亡163人,同比分别上升54.8%和55.2%;今年以来又发生42起,死亡43人。三是公安队伍内部管理问题不断发生,隐患特别危险。违反“五条禁令”问题出现较大幅度反弹。今年2月8日,广西荔浦县公安局新坪派出所所长周忠标,携带手枪饮酒,大醉后睡在马路上,裤子被人扒了,手枪也丢了。违规使用警车问题普遍存在。在今年正在开展的警车和涉案车辆治理中,已发现违规警车近3万台,违规扣押涉案车辆(含摩托车)14万多台,处理民警1221人。一些公安机关基本建设决策和财务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严格,经费超支、挥霍浪费严重。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审计共发现违纪资金45亿元。一些民警利用权力影响参与经商,有的甚至引发刑事案件。去年,陕西省公安厅经文保总队原政委宋西彬因违规参股煤矿,与合伙人发生纠纷,被对方雇人杀死。今年3月,黑龙江省同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巍因违规开沙场与人发生纠纷被枪杀。四是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增多,性质特别严重。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此类案件18起,涉及民警24人,同比成倍上升。有的民警向境外出卖情报,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吉林延边州5名民警被境外情报机构策反,从事间谍犯罪活动,其中,国保支队主任科员郑东哲先后出卖情报66份,非法获利7.8万美元和62万元人民币。公安队伍违纪违法问题,严重削弱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严重破坏警民关系,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痛下决心,排除一切困难,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不断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2我局近年来连续发生了三起违反五条禁令的案件,也发生了多起民警违法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