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报告按照市纪委这次督查工作要求,现将我办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市编办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年初,我们按照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2011年许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对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一是制定下发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许编办〔2011〕15号),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机构编制工作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目标》,明确了办领导班子集体、1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目标,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体系,从组织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书记在年初办全体人员工作会上,就建设清廉高效的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纪检派驻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对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组织学习等情况不断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为编办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坚实的发展基础。二、加强领导,注重执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一)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并将《规定》认真落实到编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意见》等制度文件中。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过程中,我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问题亲自协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在抓好分管业务的同时,认真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科室各负其责”2的责任体制,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二)严格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意见》要求,市编办具体负责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关工作。我办紧紧围绕改革要求,全力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其中,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从2009年8月份开始,至2010年2月中旬基本完成。改革后,市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33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取消、弱化、转移、下放职责24项,增加职责29项,调整、理顺职责65项。六个县(市、区)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市编委、编办的督促指导下,认真实施,强力推进,于2010年6月基本完成。今年上半年,我们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改革成效。省编办在5月份对我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行了抽查评估,对我市的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三)积极开展党性教育。按照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小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讲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系统学习《廉政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同志自觉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自己行为的意识。(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开展“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活动要求,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3型党组织建设,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执行力。积极发扬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放在实干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把时间用在解决问题上,切实解决工作不在状态的问题,做到了“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以扎实的作风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