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会议精神,继续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以科学的发展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旗委、政府同各苏木、镇,旗直各单位签订2008年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目标任务考评标准(见附表)二、考核原则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目标任务和考评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评比,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动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考评办法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状的考评由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旗纪委)负责实施
在具体考评中,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半年、年终考评与平时监控、明查暗访相结合,具体工作与档案资料、表簿卡册、总结汇报等文字资料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全面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考评档次标准考评实行百分制
综合工作情况占80%,民主测评占20%
综合工作按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予以评分,民主评分按有关测算方法测定
考核分四个档次,即95分1以上(含95分)为优胜单位;95分以下90分以上(含90分)为达标单位;90分以下85分以上(含85)分为基本达标单位;85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
被旗委(或县级以上部门)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典型示范单位或先进单位的可给予加分,其中,国家级加10分,自治区级加8分,盟级加6分,旗县级加4分
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1、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考评得分按比例计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分数
2、对落实责任制好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旗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落实责任制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旗委、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分别由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签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