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复议申请书篇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公安局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人:唐述诗,男,汉族,贵州省黔西县人,住黔西县城关镇清毕路716号,身份证号码522423198111270019,电话:13984771600
被复议申请人:黔西县城乡规划局法人代表:李瀟复议申请事项:请求撤销黔规处字(20XX)第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事实与理由:申请人20XX年自己修建一栋位于城关外镇园林路17号房屋,占地为平方,修筑为平方,于20XX年10月12日取得房权证,字第(10009048)号,现申请人就复议事实与理由如下:一、处罚主体不合法,被复议申请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法事人为唐国民,而根本房屋所有权是唐述诗,被申请人无事实根据下捏造事实处罚不合法
二、申请人共修建平方是包括有平方的车库,当时车库漏水,给申请人使用带来不便,于是申请人便将这车库维修,借维修之机扩建大约有三十来个平方左右
之后被复议申请人认定面积为平方的原车库为违章建筑,责令拆除平方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复议人在未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情形下,申请人有权对其产权有处分修缮更换的权利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未根据事实和为擅自乱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提出复议申请,望上级给予公正,合法裁决为谢
此敬毕节地区城乡规划局申请人:唐述诗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篇二: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姚元元,女,33岁,1981年2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410104198102050521,户籍所在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州市航海东路2号院3号楼33号,现住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州市航海东路2号院3号楼33号
被申请人:郑州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地址:商城东路与凤台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复议请求: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6月1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