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察右中旗政法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党支部大会(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组织生活);(2)会议程序:统计到会人数、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围绕议题展开讨论、归纳讨论意见(或进行表决)、形成党支部大会决议,组织委员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1)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程序:宣布议题、展开讨论、归纳意见(或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明确分工
(3)会议范围: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
(4)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奖惩和党内任免,发展党员工作,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及其他重要问题
党课每半年上一次,一般情况下由党支部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各党支部自行安排,党员到课率必须达到80%以上,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民主生活会制度11、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应提前2-3天填写民主生活会报告单,向上级党支部报告会议时间、地点、中心议题、准备情况等,由党支部安排委员列席会议
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述职,支委总结检查个人工作、学习和完成任务的情况,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消除分歧、增强团结、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目的
党支部委员要参加支部、党小组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必须按程序进行、由下至上逐级召开、记录完整
2、党员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每年11月底前召开)
3、会后7日内将民主生活会书面材料报上级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党员是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
1、评议步骤:按个人自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支委会评议进行
2、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对基本合格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