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施工中做到现场组织有序、规范作业,保持工程建设全过程有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科学、安全、文明的现场管理,更好地完成项目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施工、监理的单位,现场管理及有关施工活动应严格遵守本办法
交通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等参照执行
第三条文明施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施工项目部、驻地办、总监办应结合本办法和工程实际,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建管办)和总监办将经常对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内容
对施工项目部驻地、施工现场、预制厂、拌合站、临时便道等达不到本办法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建管办将拒绝支付承包人相应费用;监理单位驻地建设达不到本办法规定要求,建管办将扣除响应比例的监理费
第四条建管办负责对本项目的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制度保障第五条施工项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负责人,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在施工中给予安排、检查、落实
监理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监督施工项目部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施工项目部要制定文明施工培训计划,对施工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文明施工、按规范操作的全员培训教育
做到人人有整体意识,人人代表单位形象的思想,说话文明,办事礼貌,着装整洁
未经文明施工培训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七条驻地建设1施工项目部、驻地办、总监办必须设在交通便利,有利于施工组织管理的位置
2、驻地建设要布局合理、标志醒目、道路硬化、排水畅通,办公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院内搞好绿化,悬挂彩旗
3、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等要保持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
4、施工项目部、驻地办、总监办的防火、卫生、通讯、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