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煤矿剥离开采合同甲方:鄂托克旗鑫宇煤化有限公司华宇煤矿(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重庆市丰都县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力、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棋盘井镇华宇煤矿露天开采(二)工程地点:棋盘井镇东环路东200米处(三)工程范围:0
63平方公里(四)进场时间:2013年9月20日前(整个工期5年内完成)即到2018年10月1日(五)工程运距:本工程中的土石方拉运距离为2公里(六)工程量:约1亿立方米,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自然方),(以实际方量计)每月乙方必须完成工程量平均每天不少于5万立方米
其中第一个月每个工作日1万立方米,第二个月每个工作日不少于3万立方米,第三个月每个工作日不少于5万立方米
整个工程量开挖止深度160米(含160米)以内,若深度160米以下继续开采甲乙双方另行商确价格
(七)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开挖土石方、爆破费、打孔,采煤挖运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23
(八)本工程基本运距为2000米内,每增加100米每立方米增加运费0
(九)火工材料、油料随市场上涨价格及时调差,人工费和机械费随当地市场行情每年调差一次
第二条工程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一)工程款结算本合同的工程款结算为每月一结,第一个月按双方测定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70%,第二个月补足上月工程款30%,结算本月的工程款70%,以此类推
(其中30米以上按每立方暂按17元结算,60米以上每立方暂按19元结算,90米以上每立方暂按22元结算,120米以上每立方暂按28元结算,150米以上每立方暂按33元结算,在整个工程量完工后,一律按23元结算为准
)(二)付款方式每月28日双方核算为准,核定后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