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一、党支部为何要定期换届中国共产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的政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党的各级组织,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党的工作;有利于挑选接班人,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建设;也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因此,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按党内选举的规定程序按期换届选举。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按期改选支部书记、副书记。二、机关党支部的任期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件》规定,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为了方便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决定:机关建立党总支的,总支及其下属支部执行三年任期;单独建立机关支部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执行两年任期。机关党总支、支部无正当理由,不得任意延长任期或提前换届。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方可提前或延期选举。1.需要提前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1)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但委员出现缺额较多,使支部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2)支部委员会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3)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2.需要延期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1.支委会多数委员被临时派遣外出工作,无法按期改选的。2.党支部任期届满时,正值单位集中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关键时刻,不宜立即改选的。3.组织不纯,派性严重,需要先进行整顿,待具备了民主选举条件后再进行选举的。4.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延期改选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新建立的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经过一段时间党员之间相互熟悉后,再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如果所建支部,党员之间情况比较了解,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也可以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三、党支部选举的形式按照党章和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基层党组织选举必须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亦称“不等额选举”,即选举时实行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办法。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差额不少于20%。一般情况下,先由党员大会(支部大会)投票差额选举支部委员,再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各位委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俗称“两推两选”。也可以试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直选,即改变过去“先投票差额选举支部委员,再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办法,由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各位委员,增加一次党员选举权利,旨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内的认同度。四、如何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1.选举前做好准备(1)讨论做出改选决议。换届选举前,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支部换届改选的决议。明确改选的时间、选举办法、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注意: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单数,以3人或5人为宜,党员数超25人的可以设5人。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一名副书记,负责支部工作。(2)进行选举教育。支部委员会在选举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选举的意义和选举知识教育,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选举活动,慎重对待选举工作,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不要轻易弃权或不参加选举活动。(3)推选确定候选人。推选候选人的方法:选举前,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的名额、构成比例和应具备的条件,组织选举人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再经几上几下的讨论,最后由支部委员会集中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审议、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为减少候选人酝酿的时间,可以试行“支委会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交各党小组和全体党员充分讨论、酝酿”产生候选人的办法。注意:根据市委文件规定,拟任支部书记的候选人必须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