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管理创新人才培养,吸引优秀生源,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本评定细则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的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第三条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各学科分别评定,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四条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2-3人组成
具体分工:主任委员:管理学院院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委员:管理学院副院长、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2-3人第二章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设置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见表1表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表学生类别等级比例额度(万元)博士学业奖学金一等30%1
8二等70%1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三年级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30%0
8二等50%0
5二年级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30%1二等50%0
6第三章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五条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
主要考察研究生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潜在科研素质
同等条件下对来自“985”、“211”等高校的考生和有较高科研素质与较强科研能力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