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2018年底,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
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
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第1页共3页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
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