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为了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本办法所称的基层党组织,是指学院党总支(党委)所属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
一、组织设置原则根据学院机构设置和党员管理教育的需要设置党支部
二、委员职数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增设副书记1名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三、任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两年
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章换届选举的筹备一、筹备工作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召开委员会议,专题研究换届选举的党员教育、工作报告、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民主酝酿推荐等有关事宜,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对换届选举的时间、指导思想、议程和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候选人人数及选举办法等形成决议,做好部署
二、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包括对本届委员会工作的总结和下阶段工作的目标和方针
工作报告应经过所属党组织、党员的讨论,并呈报上一级党组织
三、会场布置选举会场的布置要庄重、严肃
主席台后面应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有条件的应设立会标);要按照统一样式印制选票,并将投票箱摆放在会场前方明显的位置;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三章请示报告的内容一、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在召开党员大会1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
书面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现有党员情况及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原则、差额比例、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