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联赛规则2009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是由国内最优秀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的全国最高水平的足球职业联赛,简称中超联赛(以下使用简称)
该赛的英文全称为:CHINAFOOTBALLASSOCIATIONSUPERLEAGUE,英文简称为CSL
第二条中超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由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以下使用简称中超委员会)依照《中超联赛组织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和管理
中超委员会在各俱乐部主场赛区设立赛区委员会,全面管理赛区事务
第三条2009年中超联赛参赛球队为16支
第二章参赛资格、报名第四条符合下述条件的俱乐部可以派队参加中超联赛:一、经审核达到《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要求;二、拥有一支达到中超联赛水平的足球队;三、成为中超委员会的会员;四、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注册,并通过中超委员会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
第五条符合下述条件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超联赛:一、与符合中超联赛参赛资格的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或培训合同);3二、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完成注册;三、体能测验(包括赛间抽测)达标(守门员及外籍运动员除外);四、取得《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以下简称:《注册参赛资格证》)
第六条符合下述条件的教练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超联赛:一、主教练必须拥有职业级教练员证书或完整参加了2004年亚足联/中国足协职业级教练员培训班或参加2009年亚足联/中国足协职业级教练员强化培训班;二、助理教练、守门员教练、体能教练必须拥有A级(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证书,并且2000年(含)以前的A级(高级)教练员必须完成A级教练员继续培训课程;三、与符合中超联赛参赛资格的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四、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完成注册
第七条符合下述条件的医务人员可以参加中超联赛:一、拥有足球医务人员岗位培训证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