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一)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
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的基层党建工作;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门党委根据批准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