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货品公路运送协议(参照版本)协议编号: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货品名称及品种乙方承运甲方托运的电气产品、配件及有关附属产品,提供从门到门的运送服务(包括装货、在途运送及卸货)
详细明细内容以托运单据记载为准,托运单据系本协议附件
第二条货品运送区域及发运模式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规定,提供区域内的运送服务
2、甲方根据货品数量状况选择零担发运方式或整车发运方式;如采用零担发运方式,运送时间均为配载时间计算
3、如甲方有货品需加急发运,需在向乙方发出运送指令时予以阐明,由双方共同协商详细的发运措施
4、如甲方根据需要增长运送区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物流运送模式,优化物流效果
第三条运送质量及安全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规定及足以保证电气产品安全的装载方式及运送原则规定组织运送,保证货品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发货地,甲方将合格、包装完好的货品交付乙方承运,规定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及托运单据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品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交收货人收货签收
2、货品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规定(收货地址、收货联络人、收货联络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规定,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甲方按实际里程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必须提供货品发运所需的合法单证或其他证明文献,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货品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根据货品的备货进度状况,应提前小时将装货时间书面传真告知乙方,以便乙方调度车辆;如遇特殊状况需要乙方临时调度车辆或调整装货时间,甲方可采用电话方式告知乙方并及时补充以书面传真形式予以确认
5、甲方所托运货品安全、完整地经收货人无保留心见签收确认后,甲方应按约定的计算方式及价格原则按期向乙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