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人员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维护甲方治安秩序和内部安全,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一、服务地点甲方贵州项目部及有关业务场所
二、服务期限期限暂定6个月
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约
三、服务范围(一)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安保事宜;(二)甲方现场主管人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三)乙方应当保证贯彻安保人员、时间、任务,务求杜绝事故,保证安全,发明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服务内容(一)甲方办公场地、建筑工地等业务场所内的防盗、防火、防灾,意外事件的处理,包括急救报警等;(二)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甲方辖区的查询、登记和管理,维持甲方良好的工作秩序;(三)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五、安保人员上岗条件(一)男性,身体健康;(二)须品行端正,具有敏锐警惕、和蔼的态度,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忠于职守;(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地措施规的规定;六、服务时间和人数(一)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上述任职资格条件的8名安保人员;自备汽车1辆;(二)安保人员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三班轮岗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1
甲方支付乙方所派安保人员每人每月薪水人民币陆仟元(¥6000
车辆补助费3000元/月
(二)服务期限开始起计后,服务费用按月支付
乙方应当在每月10号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
甲方确认无误后,向乙方支付该月所有服务费用
八、安保人员管理(一)双方明确乙方派往甲方的上述安保人员并非甲方员工
(二)安保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三)安保人员进入甲方工作现场,穿着乙方企业提供的整洁制服和佩戴证件,服从工作安排
在工作现场不准喧哗、嬉戏或躺卧休息,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四)安保人员不得侵犯甲方、甲方员工及来访人员的人身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