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保洁服务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九江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九江中辉·世纪城项目工地及售楼部保安、卫生保洁作业服务管理,对此双方签订本合,以资共同信守:一、协议期限:甲方将九江中辉·世纪城项目工地及售楼部保安、卫生保洁作业委托乙方管理服务,委托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服务管理时间及范围:1、工地保安人员4个,上班时间为:18:30~次日7:30,四人轮番值班,乙方必须保证夜间有两名保安人员在岗值班,负责工地内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处理好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法事件。售楼部保安人员2个,上班时间为7:30~18:30,其中晚上必须留一名保安人员在售楼部内值班(临时床位由甲方提供),负责售楼部内外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好也许发生的一切不法事件,并做好值班记录。2、售楼部保洁人员1个,上班时间为:7:00~18:00,保洁人员负责售楼部保洁及生活区、大厅、桌椅、沙发茶几、烟灰缸、柱子、吊顶玻璃、台面、大门玻璃及过道卫生打扫、卫生间墙面、洗脸盆、马桶、垃圾桶每天都要多次清洗消毒。保洁原则:洁净、明亮、无污渍三、服务管理费用:1、保安员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月。保洁员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月。2、付款方式:四、工作内容及职责:为了维护甲方工程项目正常治安秩序,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甲方财产和职工生命不受侵害,特制定保安、保洁岗位职责:1、坚持防止为主的原则,搞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学法、知法、使用方法,自觉遵纪遵法,防止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并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2、乙方保安人员负责工地、售楼部的消防工作,对工地、售楼部的消防设施按规定进行统一管理,使其一直处在有效状态;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消防意识。3、严格执行工地有关人、物进出管理规定和出门证管理制度、负责人、物进出大门的传达、登记、检查、问询等管理工作,防止工地及售楼部财物被盗出,制止不法分子进入或在工地及售楼部附近扰乱工程项目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4、保安人员负责对工地及售楼部发生的偷盗、截留、打架等恶性事件进行防止、排查、审理、侦破处理。5、保安人员负责工地内外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法事件。6、保安人员要合理安排工地及售楼部照明灯的设置,按昼夜变化状况随时开关,及时检查维护损坏灯泡线路,便于夜间各个角落的巡查。7、保安人员负责对工地及售楼部员工各类车辆的寄存按规定进行管理,对外来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按规定进行引导寄存。8、保安、保洁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并服从甲方办公室安排的其他职责。9、保安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服装统一整洁,站立姿势对的大方,要讲究文明礼貌。10、保安人员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严禁睡岗、串岗、空岗、下棋、打扑克、看书刊、吸烟、与他人聚谈等影响值班行为,如有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11、保安人员若因失职、失职、玩忽职守对工地及售楼导致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对于实事证明,工地及售楼财务确属被盗,而保安人员未抓获的,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0%对乙方进行惩罚,罚金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异议。12、保安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不准为违法犯罪行为开绿灯,不准徇私情;如保安人员抓获偷盗、窝藏、截留工地及售楼财物者,因徇私情故意放走的,则甲方对责任保安除按事物价值的10倍罚款外,予以开除处理;经查明,保卫人员对偷盗、窝藏、截留工地及售楼财物知情不追查的,除对保卫组按物品价值的100%罚款外,对知情者予以开除处理。13、如保安人员运用职权乱罚款,对职工进行报复等,除赔偿对应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对保安人员执法犯法,自身违犯,予以开除。14、乙方必须对保安与保洁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规定保安及保洁人员遵守甲方工地及售楼部制定的安全制度,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15、保洁人员负责对工地及售楼部的废物、垃圾安排堆放地点并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