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作协议协议书餐厅入股合作协议书篇一:甲方:乙方: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到达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详细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餐厅筹措、设置、经营、管理;第三条合作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第四条合作方式1
甲方出资X万元
乙方出资X万元
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置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作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派
合作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祈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合作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为合作负责人
其权利义务为:①对外以合作名义开展业务,签订协议;②对合作事业进行平常管理;③餐厅设置后,享有元/月的工资;④支付合作债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①参予经营管理;②餐厅设置后,享有元/月的工资;③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合作期间盈余分派与债务承担1
盈余分派,以出资额为根据,按比例分派
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局限性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1
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双方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①合作第一年内不得退伙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出资的转让: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作中的出资转让给对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及事项1
合作因如下事由之一而终止:①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