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销售协议协议签订地点:协议编号:甲方(供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需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标的、数量、价格:1、甲方销售给乙方0#一般柴油:供应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按乙方的实际需求状况配给
2、油品价格以中石化贵州分企业规定成品油零售价基础上予以元/升优惠
第二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油品所有权和风险由甲方安全运送到乙方工地后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提油方式及期限:乙方需在协议生效后30天(一般不超过10天)内凭提油单一次或分期提油
乙方超过规定期间提油,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协议或选择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继续履行协议,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协议,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协议当日价格中高的为结算价格
第四条油品验收1、验收时间必须在甲方运送工具离动工地前提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委托一名有关人员对油品的质量共同验收,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名确认
3、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共同将油库封存的油样或甲乙双方封存的其他油样送往贵阳油品质量检查机构检查
4、油品质量按照国家现行原则,若无国标的,则执行协议签订地地方原则
5、检查费用:检查成果表明属甲方过错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无过错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1、结算内容:实际价格以当日正式发票和有关费用票据合计数为准结算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乙方以现金方式、转账等甲方承认的方式付款
3、结算价格:以当日中石化分企业最低零售价为准
甲方账号:开户行:银行账号:4、发票的开具:乙方按照协议规定结算所有货款和有关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开出销售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违约责任1、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甲方行为导致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包换,乙方并追究其损失
2、由于不可抗拒事故或承运人所致,使甲方不能如约发送货品,甲方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