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怎样辨别承包经营和承揽协议中的用工关系怎样辨别承包经营和承揽协议中的用工关系[案情简介]:某企业(甲方)是从事织布、印染的织染企业,因厂房屋顶漏水,需进行维修
张某(乙方)理解这一状况后,承揽了维修业务,与甲方签订名为《安全责任书》的协议书,约定由乙方组织人员为甲方进行厂房屋顶维修,甲方支付材料费和人工费1万余元
10月5日,张某组织李某等人进场维修
10月15日,在维修工作快结束时,由乙方找来从事维修的工人李某不慎从屋顶摔下,导致某股骨、颈骨及肋骨等伤害
伤者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性质认定申请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后认为,李某与甲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此作出了李某受伤害性质为工伤的认定
甲方不服此决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市劳动保障局复议认为,甲方与乙方就厂房维修到达的协议是承揽协议关系,而不是承包经营关系
李某受乙方的聘任参与维修工作,由于乙方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双方是一种雇佣关系
李某与甲方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其受伤不属于工伤性质认定的范围
因此,复议决定撤销了区劳动保障局作出的工伤性质认定决定
[争议问题的焦点]:该案中,对于李某受伤的事实自身并无大的争议,争论的焦点重要是甲方与乙方属于承包经营关系还是承揽关系,重要有两种观点:[简要评析]:1、承包经营协议与承揽协议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在承包经营协议,发包人居于主导地位
承包人承包的是发包方生产经营项目的部分或所有,是发包生产经营的重要构成部分
这些经营项目,本应由发包人自己组织完毕,而依法委托承包人代为组织进行
承包人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是以发包人的名义进行
发包人从承包经营中获取经营利润,对承包经营活动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在承揽协议中,承揽人与定作人是一种完全平等的民事关系
定作人提出定作的规定,由承揽人自主完毕
在这种商品经济关系中,定作人实际处在消费者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