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山地协议书发包方(简称甲方):农户:身份证号码:承包方(简称乙方):地址:经甲、乙双方公开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的自留山、责任山承包给乙方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点详见附件1—《1:10000承包山地位置图》
山地地名及四至以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山地面积承包山地的林权证上勾图面积亩,如林权证上勾图面积与实际造林面积差距越过±的范围,以实际造林面积为准,实际造林种植面积是乙方种植完毕,扣除林地内脐橙等经济作物占地、低洼湿地、水源地、石块地、坟坟场、高压线以及对应范围内水田、旱田、村庄占地后,由甲、乙双方协同林业部门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测量确定的面积(见下表)林权证编号地名小班号林权证勾图面积(亩)实际承包面积(亩)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计年
如协议期满时,林木未砍伐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完毕为止
延期时间不能超过三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协议分解的年付原则支付
协议期满后,甲方山财如继续对外发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承包金及支付措施承包期为30年,承包金按元/亩/30年在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协议并且甲方把林权证提供应乙方,一次性付清30年的承包金
五、承包用途营造光皮树及发展其有关产业
六、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甲方所发包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晰,无生态林,无纠纷,没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并复印有关权属证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2—《承包山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通过村委会同意,镇政府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