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一、房屋为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其买卖所涉标的额大、专业性强、法律规范多,与签约人自身权益亲密有关,为防止纠纷,保证交易安全,请签约人谨慎看待本协议的签订
二、没有房屋所有权让的房屋,提议买受人不要购置;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权利人非出卖人的房屋,提议买受人直接与登记权利人签订本协议
三、提议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前查验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登记权利人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权利人不一致或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获得的房屋,买受人应当谨慎购置
二、签约人在本协议签订前就同一房屋买卖事宜已到达有关协议或协议的,签约人应当将已形成的合意按照本协议条款进行规范,防止出现内容不一致的约定
存量房买卖协议使用阐明1、本协议文本由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共同制定,合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的买卖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置或自建并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协议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献
买受人可以对拟受让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并就其权属登记状况向当地房屋登记机构进行查询
3、签订本协议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尤其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的内容
对于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语不理解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征询
4、本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期,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协议文本有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
6、协议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