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广场露天舞台浮雕工程(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XXX露天舞台浮雕工程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协议书发包方:承包方:XXX企业(如下称:甲方)XXX广场露天舞台浮雕工程,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毕节地区有关部门同意及组织考察、协商,同意由“贵阳印象雕塑工程有限企业”(如下称:乙方)为此项浮雕工程的施工单位
为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明确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毕节地区科技文化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XXX露天舞台浮雕工程
2工程内容:《欢腾乌蒙、魅力毕节》大型花岗岩浮雕
3尺寸:49300×5200(单位:mm)1
4材质:芝麻白花岗岩(福建产),材料编号:6011
5厚度:雕刻后总厚度10-18厘米,(根据立体雕刻面的需要,18厘米为最厚部分,10厘米为最薄部分),雕刻深度为3-12厘米
2、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2
1承包范围:雕塑设计、制作、运送、安装、竣工验收;2
2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方式
3、协议工期3
1动工日期:11月5日
2竣工日期:3月15日
3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130天
4、协议价款协议总价:人民币5、付款方式5
1第一次付款:本协议项下所有浮雕的泥塑创作完毕经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5
2第二次付款:本协议项下所有浮雕的石雕件运抵安装现场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的40%进度款,即人民币(¥元);5
3本协议项下所有浮雕安装完毕,经甲方组织总体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15%的款项,即人民币(¥元),剩余5%的款项在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无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