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法规房屋买卖协议法规房屋买卖协议法规一:一、房屋买卖协议的条款房屋买卖协议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
房屋买卖协议应包括如下重要条款:1、协议双方当事人
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络电话
假如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络电话
标的是协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在房屋买卖协议中,标的就是房屋
这重要包括如下内容:(1)房屋的坐落位置;(2)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3)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4)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原则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在协议中一般要列一种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
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买方应在实际接受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
在交房的同步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
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
6、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协议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合适地履行协议,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协议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步也能防止后来双方互相扯皮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