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地址:xxxxxxxxxxxxxxx
施工面积:120平方米
施工内容:地面安装、墙面粉刷及水电安装等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开、竣工日期:2055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65年1月25日,工程总天数为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壹拾伍万扒仟元正
第三条:重要规定;1
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
工程验收原则,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双方应确认,增长的费用,应另签补协议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动工前告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协议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钱赔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治疗规定,或规格有差异,应严禁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应准时供应到到现场
如延期抵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惩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妥而导致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1
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公费的40%,剩余10%的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