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协议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泉州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和所有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述1、工程名称:个人住房装修2、工程地点:3、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三)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位根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签认后生效,增减计施工、安装项目
4、工程期限陆拾日,动工日期:贰零壹零年叁月壹日;竣工日期贰零壹零年肆月贰拾玖日第二条:甲方工作1、动工前五天,所有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俱、陈设等应采用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用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导致家俱、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施工期间,乙方可使用甲方住房内水、电等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缴纳物业管理处所收的一切费用
4、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1、施工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工程监督,按协议规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毕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质量规定1、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详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
工程竣工后以家装施工规范验收原则(详见附件一)验收
2、施工中,乙方对装饰质量服务承诺(详见附件二);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双方应确认,增长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包工、包所有材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