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第一条为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制定计划
责任督学应根据教育督导部门年度工作安排,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所负责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报教育督导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条确定方案
每次开展督导,责任督学应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导任务和督导重点,填写学校督导备案表,包括督导学校、时间、目的和内容
第四条督导方式
责任督学可事先不通知被督导学校,随机实施经常性督导
也可根据督导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
第五条持证督导
责任督学实施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第六条校园巡视
责任督学应认真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设备,注意了解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推门听课
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方式、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
应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
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八条查阅资料
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校务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学生学籍档案、财务账目、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
应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第九条问卷调查
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
第十条座谈走访
责任督学可随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单独访谈、相关人员回避、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
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