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进厂道路跨河管涵施工协议发包方: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企业(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铅山县建筑工程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伦潭企业经理办公会同意,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位于葛仙山乡石涵村
工程系在原有跨河通道上新建排水管涵,以保证附近村民、学生及伦潭企业进、出发电厂房的交通安全
二、承包内容本工程内容包括:既有沟槽开挖、混凝土垫层铺设、管涵采购安装、管涵回填、混凝土挡土墙及施工期间临时通道
三、承包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1、承包方式乙方按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承包价格为总价(含税)32,000
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不再增长费用
此总价包括工人劳务及伙食、涵管费用、小型材料、机械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及税费等所有费用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发票后,工程款一次结清
四、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技术指导及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对乙方进度、安全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并进行经济惩罚
对一再整改无效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责令其无条件退场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规定组织施工,完毕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
2、遵守国家、地方企业和甲方的有关政策规定、规定,文明施工达标,材料堆放整洁
3、随时接受建设单位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和不合格工程的一切损失
4、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
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防火、防盗、防洪、照明、保卫及安全防护设施工作,并承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