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甲方(员工):乙方(企业):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对应酬劳,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来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签订下列条款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重要是运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发明、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足自由地运用这些发明发明、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规定,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用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获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发明、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签名权(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签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毕的、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发明、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算,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运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协议保密协议度,明确立意;(2)自拟标题,自选文体(诗歌除外),不少于800字;(3)不要套作,不得抄袭。重许人生之芬芳于昊江冯唐易老,时光易逝,人生路上有太多的等待,失去的,错过的,美好的,懊悔的,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只是美好易逝,韶光易逝,青春易逝,回首那些过往云烟,用好当下,重许人生之芬芳。(提出论点:回首间,重许人生)回首往事,不过八然。文坛的又一颗巨星陨落了,杨绛的人生化轻尘而来,集凝重而去她的隽永之笔坚持一直回首,有着无尽的哲思。在她99岁的时候,她仍旧写出自己生命的真谛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碎彩云散。世间万物就算再美第三方转让。虽然后来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规定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详细内容,下载后可以查阅)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对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用任何须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工)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第五条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私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甲方承认,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酬劳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不必在甲方离职时此外支付保密费。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私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私自实行也许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酬劳中扣除。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规定或者为了完毕乙方明确交付的详细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