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本协议于年7月24日由下列双方签订:甲方:住所:乙方:住所:鉴于甲方与乙方就项目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会互相披露若干专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到达如下协议:1、定义1
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关联企业的(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2)著作权作品登记申请资料和文献、客户资料、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决窍、计算机程序、研究及其他资料,以及任何由接受方和/或其代表根据该等信息编制的或其所编制的与该等信息有关的资料、任何包括该等信息或所有或部分根据该等信息而形成的资料;(3)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4)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受方”,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基于本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也许成为“披露方”,也有也许成为“接受方”
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受方和/或其代表;(2)接受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管与否基于项目合作目的
4“关联企业”,指通过一种或者多种中介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或者被该特定主体控制、或者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处在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体
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意指根据协议或者其他形式通过拥有附带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其他具有表决权的所有者权益而获得或者指挥该主体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力,并且,在任何状况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规定
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律师、事务律师、会计师、征询人、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义务2
1接受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资产
接受方承诺须采用不低于保护其自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原则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尤其是,接受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