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定义条款范例胡志雄律师范例一:1.1.1在本章程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下述词语的释义如下:a)“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b)“一方”按合用状况分别指甲方或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容许依法的受让人;“双方”指甲方和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依法容许的受让人;c)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元”指人民币元;d)“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e)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或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之日不是工作日,则应在该等日期后的第一种工作日支付或提交;f)任何条款、段、附表、附录或附件指本协议的条款、段、附表、附录或附件。1.1.2标题仅为以便之用,不影响解释。范例二:1.1.21义务:既包括约定的义务,也包括虽然没有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负有的义务。1.1.22土地证:是指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1.1.23元:是人民币的计量单位。1.1.24第三方:指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6书面告知:指以纸张记载并由快递企业或者专人递交并签收的告知;告知既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1.1.27日:除尤其阐明为工作日以外,是指自然日,计算时不剔除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但就期间而言,最终一日为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的,则顺延至法定休息日或节假后来的第一种工作日。1.2本协议条款所用的词和句,按照下列次序进行解释:1.2.1按照第1.1条的定义进行解释;1.2.2按照与之联络最亲密的法律中相似词句的含义进行解释;1.2.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解释。范例三:第一条定义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明确定义,在本协议中使用的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1.1“协议”包括明示的、书面的、非书面的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一切协议及其修改文本。1.2“企业会计准则(GAAP)”是指在中国被承认并一贯合用的会计准则。1.3“法律”是指在中国领域内生效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措施规、部门和地方规章、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献。1.4“承担”是指在抵押权、质权、转让担保、临时登记担保、留置权及其他担保权、财产保全、附条件买卖协议、保留所有权买卖协议、借用、租赁、买卖特权(Option)、认购权(Warrant)、优先购置权、使用费的支付、其他类似的使用、所有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使上存在的法律、协议及实际上的限制及制约,虽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承担”(例如,第三方的私自使用)也视为“承担”。1.5“税金”是指政府机关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关税、其他一切税金、行政规费,以及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险费及其附加税、利息、罚款、课征金、附加金。1.6“财务报表”是指根据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GAAP)制作并经外部审计的标的企业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截止12月31日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上述财务报表的注释。“分立财务报表”是指标的企业分立日根据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制作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上述财务报表的注释。1.7“有害物质”是指(ⅰ)石油、石油制品或者石油提炼物、放射性物质、石棉、聚乙烯氯化联苯、氡气;(ⅱ)根据有关法律被认定的有害物质、有害废弃物、有毒物质、污染物质或类似的化学品及物质;(ⅲ)被政府部门或者根据有关法律所严禁、限制使用、管理、泄漏的其他物质。1.8“程序”是指祈求、诉讼、措施、仲裁、审计、调查及其他法律或行政上的程序等,包括根据破产、重整、和解、重组、债务重组等法律提起的程序。1.9“政府机关”是指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有权制约本协议当事人的有关国家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公共机关、监督机关、部、厅、局等1.10对某事项的“政府许可”是指对该事项的(ⅰ)政府机关的一切同意、许可、免检、容忍、确认、同意、承认、命令、登记、公认、放弃、无异议告知、容许或者向政府部门提交材料或申请及(ⅱ)根据有关法律合用于该事项的所有等待期限的届满。1.11“重大不利影响”是指个别或总体上阻碍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经营状况、资产、许可、权利、员工关系、客户关系、职工、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