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网络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签订及执行管理措施序言:伴随集团企业对移动网络建设工程管理的加强,对移动网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期、质量、工程验收、入账、资产转固等工作内容的规定愈加明确也愈加严格,已经细化到对各省移动网络建设管理的考核指标中。为了适应集团企业管理规定,也为了愈加有效地实现对全省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同步,为规范工程建设各环节人员的行为准则,也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已公布的各项工程管理有关各项管理制度,企业制定并公布本管理措施,规定全省各州市分企业及省企业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一、有关协议签订。1、协议的种类及签订流程。协议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土建施工协议,第二类是电力施工协议,该两类协议由地市分企业自行招标并选择施工单位,向省企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报备即可,施工协议的金额在100万以内的由分企业自行审批及签订,金额超过100万的需要通过省企业审批核准后再由分企业签订。第三类是设备安装协议,该类协议由省企业统一招标,由省企业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额,施工协议由各州市分企业与详细分派的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审批的原则与第一及第二类相似,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第四类是室内覆盖安装协议,该类协议由省企业统一招标,由省企业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额,施工协议由各州市分企业与详细分派的中标施工单位签订,签订室内覆盖安装协议必须具有2点:1、完毕物业协议的签订;2、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室内覆盖安装协议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2、协议签订的时点。协议签订由于受到不一样的启动条件限制,可以按照:工程启动会后、工程动工告知公布后、或项目初设批复后,以先到来的时点为准,该时点之后就可开始施工协议的签订。3、协议签订的时限规定。开始启动协议签订之后,签订的协议波及到与项目总体工程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及有关规定如下:开始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签订协议所包括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30%;开始签订协议后2个月内,签订协议所包括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70%;开始签订协议后3个月内,签订协议所包括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90%。4、尚不具有签订条件的协议,可暂不签订,但应向省分移动网络企业网建部报备。5、省分移动网建部及各州市分企业都要按照招投标的成果对各施工方进行工程份额、工程量进行分派及安排。6、假如施工方在超过协议签订的时限规定期,并且应当已经具有签订条件的状况下不签订施工协议,则州市分企业需要向施工方发出“协议签订催办函”,规定施工方及时按招投标成果签订施工协议,假如超过“协议签订催办函”规定期限时,可以由各州市分企业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才可更换。7、当发生因施工方对招投标的成果不满意而不乐意签订施工协议的状况时,施工方要向分企业提交书面阐明;分企业针对此状况需要更换新的施工方,由各州市分企业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换。二、有关协议执行的工程实行。1、协议签订之后,协议各方因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执行,及时完毕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2、对于分企业签订的施工协议,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动工时间、工程进度状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状况等等原因而影响协议执行的,需要变更协议或终止协议,分企业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移动网建部及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同意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行。3、对于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牵头签订的施工及供货协议,由于施工方或供货方的原因导致的供货时间、供货量、工程动工时间、工程进度状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状况等等原因而影响协议执行的,需要变更供货比例、变化供货商或变更协议及终止协议,省分移动网建部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同意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行。三、有关协议执行的款项支付。1、正常付款流程:州市分企业工程实行部门发出付款申请----报省分移动网建部项目负责人审核同意,同意之后将对应金额放到下月拨款计划中----下一种月内款项支付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