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台账登记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协议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协议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企业协议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企业协议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原则凡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协议,均应由协议管理人员根据本措施建立协议台账,按照“一协议、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顿
第三条合用范围本规则除尤其指明外,合用于:一、宏信(郑州)置业有限企业协议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企业协议分类编号规则》所涉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协议;二、企业或者企业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协议
第四条定义各承接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协议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搜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一、各承接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协议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顿、归档,保证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运用性
二、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接部门对协议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详细实行第六条登记模式协议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协议建立总账、各承接人建立分账,每份协议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详细登记主体一、协议总账登记1、开发企业由我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2、新星建筑企业由我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3、商都企业、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我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4、物业企业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1、开发企业分别由我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2、新星建筑企业分别由我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3、商都企业、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4、物业企业由我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