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协议工程名称:买方:(甲方)卖方:(乙方)东明县幸和建筑材料有限企业全市统一协议文本年月日买方(甲方):卖方(乙方):东明县幸和建筑材料有限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2、施工单位:3、监理单位:4、工程名称:5、工程地点:第二条混凝土的协议供应量及协议金额1、混凝土协议供应总量约m3(以实际数量为准)
2、协议总金额:第三条质量原则和技术规定:1、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2、预拌混凝土的强度试验成果评估以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查评估原则》为准;其他项目试验成果以国家(最新)本行业有关原则为准
3、产品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本行业有关原则规定
第四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式、特殊规定等(见下表):强度等级自卸(元/m3)泵送类型增长费(元/m3)特殊材料增长费(元/m3)单价合计(元/m3)计划数量(m3)金额(元)备注备注:1
因原材料大幅度调整时,导致混凝土单价上下超过5%时,双方应协商调整混凝土结算单价
冬季施工防冻剂每立方加15元,抗渗S6每立方加10元,S8每立方加10元,坍落度不小于180mm每立方加10元
第五条订货、送货:1、甲方每次规定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传真或电话告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技术规定、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浇筑方式
采用电话告知时,应由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调度联络,以乙方调度的电话录音为准
当甲方规定提供特殊规定的产品时,应提前7天以上告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