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名称:电话:甲方:(用人单位):地址:姓名:性别: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黄岩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协议期限:(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毕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毕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准时完毕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原则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原则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按劳动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按规定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
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7
(三)实行不定期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乙方在协议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原则
第八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协议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