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协议(二)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地址:为促成甲乙双方彼此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就双方深入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甲、乙双方协商,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申明和保证1.1甲方成立于年月日,系企业,拥有。1.2乙方拥有技术支持培训、设计指导及设计技术,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要的对应权利。第二条技术支持(服务)内容2.1技术支持培训和设计指导;2.2设计技术支持;2.3其他技术征询和专业问题处理(不限于)。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应提供乙方为完毕协议工作所需的有关图纸和资料以及多种接口文献。3.2甲方应指定项目技术与商务负责人,分别负责协议的平常管理(包括双方的接口工作,协调合作进度等)和协议的商务管理(包括商务变更、协议支付等)。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乙方应遵从协议条款的规定,细心认真地在规定期间内完毕所有协议任务。4.2协议任务应严格按照附件中规定的措施完毕,乙方的工作应使甲方满意。4.3乙方保证根据协议提交给甲方的文献完整、清晰和对的,符合有关规定及协议所规定的设计、质量控制等规定。4.4乙方保证满足协议规定的服务。假如在验收中发既有不符合协议规定、或不能到达协议规定的预期目的的技术或服务,乙方应免费修正技术或服务以满足规定,并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额外损失。4.5乙方应依法交纳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得税、营业税、附加税及其他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收入所征的税金。4.6乙方应对甲方由于采用乙方的服务,或乙方人员的疏忽、故意或过错而对甲方导致的直接损失和/或导致第三者的财产损失负责。上述损失的赔偿不应超过损失发生时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所有收到款项的总和。4.8乙方如违反协议技术规范内有关管理规定导致违约,乙方必须承担协议总额的%的违约罚金。第五条支付5.1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所有协议到期款项汇往乙方在协议中指定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甲方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5.2乙方申请付款时必须出具下述凭证:(1)支付申请函;(请注明乙方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2)国家税法规定的专用发票。5.3但凡按协议规定乙方负有责任的费用、赔偿金或开支,由甲方从其应付给乙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款项中扣除。5.4本协议总价格为人民币元(¥);5.5协议到期并进行验收通过到期后一次性支付。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处理。第七条保密双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详细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第八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将状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的事件。第九条争议的处理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除正在仲裁或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协议项中的其他权利,并履行本协议项中的其他义务。第十条告知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的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络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第十一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个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产权归属产权归方所有。第十三条附则13.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13.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13.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13.4本协议所有附件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5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到达一致可向地法院起诉。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