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协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协议编号:委托人:受托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委托人:(下称甲方)受托人:(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签订的《工程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委托书》,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现场技术服务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服务内容及范围:1、服务内容:代表甲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等进行全程委托监管,根据工程需要适时提出技术工艺优化方案,同步对甲方员工进行操作技能培训。2、服务范围:对工程全面进行技术服务。电力工程(含输电线路、降压站等);自动化控制系统、通信部分等所有内容。二、服务地点、期限:1、服务地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2、服务期限:自月日起至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到达设计规定并具有试运行条件止。3、服务方式:乙方常驻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技术服务。三、服务酬劳及支付方式:1、本协议项下服务酬劳为第一期工程服务酬劳。第一期服务酬劳总额为¥元(大写:)。2、服务酬劳由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详细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协议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作为项目技术服务启动资金;(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进驻现场服务,直至第一期服务结束,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技术服务酬劳(大写:)。本工程服务期确定为12个月,详细时间以主体工程具有试运行条件为准;超过时间不再此外计费。(3)甲方应在付款前三个工作日告知乙方,乙方需在接到告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并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全面履行所有义务。(4)以上均为货币支付。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酬劳,逾期支付的,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oo/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委派一种专业团体(人数不少于18人),长期驻扎甲方工程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及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等有关工程问题提出处理方案报送甲方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现场代表为乙方尤其授权代理人,代乙方行使协议权利并履行义务,现场代表的任何波及乙方行为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2、乙方委派的服务技术团体必须是参与过与甲方工程项目相似或类似的至少1个以上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技术服务经验丰富;3、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技术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规定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4、在甲方工程施工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因会议、出差、病事假等特殊状况需离开现场的,应向甲方请假并获得同意,否则每缺勤一天,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直接从应付的服务酬劳中扣除;5、乙方应按约定完毕技术服务工作,如需更换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提前一周时间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现场服务技术人员,每次承担¥1000的元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应付的服务酬劳中扣除;6、对甲方认为乙方不合格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撤换、调整的提议,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告知7日内应予以撤换、调整。7、乙方应当为其驻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办理雇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全面负责其在现场期间的安全工作,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对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8、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五、保密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与履行协议有关的甲方资料、图纸、图表、数据等,乙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协议期内或协议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六、权利瑕疵担保:因执行本协议的需要,乙方按协议内容向甲方提供的与甲方工程设计有关的有关知识产权,应保障甲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状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