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会讲话同志们:今天召开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9月29日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调、减、免”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刚才,市民政局同志传达了全省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同志就有关政策做了说明,市财政局邹林科同志就支持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强调四点意见
一、着眼和谐大局,切实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
做好低保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对于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已从1998年的每人每月86元提高到200元,人均补差水平从每人每月48元提高到118元;保障人数从最初的1012人增加到50148人,增加了近50倍;农村低保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850元,人均补助水平从每人每月17
7元提高到65元,保障人数从37075人增加到184550人,增加了近5倍
全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低保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低保工作中的一些办法和制度已不适应实际需要,平均主义倾向日益明显;部分基层干部执行政策不够规范,低保标准核定不够准确,个别地方还存在违背政策搞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低保工作面广量大与基层工作人员较少、经费缺乏的矛盾日益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