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1-10-技术服务协议项目名称:型模块等新产品性能测试分析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沈阳有效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技术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络人:联络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邮编:受托方(乙方):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住所地: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法定代表人:宋希伟项目联系人:张圆联络方式: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编:电话:024-传真:024-电子信箱: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型模块等新产品进行新产品性能测试分析的专题技术服务,并支付对应的技术服务酬劳
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足地体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到达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的:完毕模块新产品性能测试分析
2.技术服务的内容:对上述产品进行绝缘电阻、电源瞬变、碰撞等项目的分析
3.技术服务方式:完毕上述项目性能测试分析,提供测试分析技术汇报
第二条乙方应按如下规定完毕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沈阳;2.技术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3.技术服务进度:;4.技术服务质量规定:;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规定: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机械、电原理图;(2)元器件清单;(3)设计计算书;(4)调试大纲、产品阐明书
2.提供工作条件:(1)无;(2)无;3.其他:提供新产品样品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协议生效前一周,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交技术资料和样品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酬劳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元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