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号技术服务协议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7月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有效期限:7月至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技术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本协议就(乙方)对企业(甲方)委托的项目进行的专题技术服务,由甲方支付对应的技术服务酬劳
甲方与乙方通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足地体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到达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专题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乙方对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并编制《建筑能效测评汇报》
2、审查本项目节能验收资料
3、进行建筑综合能耗仿真模拟
4、协助甲方完毕建筑节能验收立案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规定完毕技术服务工作:1、乙方根据《建筑能效标识技术原则》JGJ/T288-进行建筑能效测评
2、在甲方提供满足本协议第三条的检测条件下,乙方在甲方告知的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日开始15工作日内完毕该工程建筑能效测评工作
3、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有关严格执行国标GB50411-的告知》(厦建节〔〕3号)等国家规范及验收原则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条件和协作事项:甲方应在乙方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前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及测评条件:1、建筑能效测评建筑已所有竣工
施工单位已完毕设备系统工程自查、自检和必要的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
检测现场无产生严重电火花、强噪声和产生强电磁干扰的设备在作业
2、因项目建筑能效测评需要,甲方提供如下资料:3、一套完毕竣工图纸(包括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设计图纸及节能计算模型,节能计算书),施工图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变更文献
4、《建筑能效标识技术原则》JGJ/T288-规定的有关资料,含提供所需对应的节能检测汇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