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桥施工协议甲方:广州市高人信息科技信息有限企业连山黄屋花岗岩矿黄玉坚乙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企业项目经理:潘康思资质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保证工程质量,加紧工程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经双方协商,到达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连山县小三江镇黄屋花岗岩矿建桥施工2、工程地点:连山县小三江镇黄屋村龙湾村3、工程性质:总价承包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桥长为9米,桥宽净4米,水面至桥面高5米,设计荷载100吨
桥中间桥墩4
5米长,50厘米宽(厚),基础2米深(挖实,若2米不够则向下再挖1米)
两边桥墩3米长80米宽(厚),基础两米深
桥面护栏用镀锌管面管(32)
桥面边砌护墙,桥至上迳围(至育林猪栏)道路0
1米宽要硬化
桥下送水护堤1米长宽0
5、工程造价:经双方约定,本承包协议材料和人工(不含税)所有工程造价为¥250000
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6、桥梁保修期:桥梁竣工后两年
7、工程期限:根据双方约定,本协议所有工程自月日动工至月日竣工,工期50个工作日
8、工程质量原则:严格按照桥梁设计文献、图纸、技术规范和现行的技术原则,规范进行、文明施工
各建设环节必须保证所有到达协议约定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原则JTJ04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JTGF80/1--《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JTGB01--《公路工程技术原则》)
工程质量应到达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查评估原则的合格条件
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规定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规定期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建设行政主管